中国是吸尘器生产及出口大国,作为出口欧盟的家电产品中增长快速的产品之一,吸尘器广泛出口于欧美及日本市场。
由于欧盟于2013年7月13日正式发布官方公报EU No 666/2013和EU No 665/2013,出口欧盟市场的吸尘器产品面临日趋严苛的测试要求。
对于电源驱动的真空吸尘器,包括混合动力的真空吸尘器(不适用于湿式、干湿、电池驱动、机器人式、工业或中央真空吸尘器、地板打蜡机、户外吸尘器)。欧盟ErP指令EU No 666/2013提出了如下技术要求:
2014年9月1日执行第一阶段要求
年耗电量<62.0kWh/year
额定输入功率<1600W
毛毯上吸尘率dpuc≥0.70
地板上吸尘率dpuhf≥0.95
2017年9月1日执行第二阶段要求
年耗电量<43.0kWh/year
额定输入功率<900W
毛毯上吸尘率dpuc≥0.75
地板上吸尘率dpuhf≥0.98
粉尘再排出率≤1.00%
噪声等级≤80dB
软管耐久40000次
电机寿命≥500小时
同时,欧盟ErP标签指令EU No 665/2013规定:
自2014年9月1日起,真空吸尘器的能源标识应符合第1类标签的要求;
自2017年9月1日起,真空吸尘器的能源标识应符合第2类标签的要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