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速递--台湾将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实施RoHS要求
鉴于世界贸易之环保趋势,为使在台湾销售的商品达到等同于国际之环保水平,台湾标准检验局(BSMI)主要参考了欧盟RoHS的要求,将RoHS作为电子电器产品BSMI强制认证的一部分。通过阶段性规划,分批对电机电子类商品的BSMI认证加入台湾RoHS要求,以期达到逐步降低化学物质含量,尽量减少使用的目的。
目前已公告实施台湾RoHS的产品和实施时间可参考下表:
按照台湾RoHS的要求,电子电器产品除需符合之前BSMI认证要求所涉及的相关安规和EMC的要求,还需符合CNS 15663 「电机电子类类设备降低限用化学物质含量指引」第5节「含有标示」的检验标准。CNS 15663限用的化学物质包括:铅(Pb)及其化合物,汞(Hg)及其化合物,六价铬(Cr VI)及其化合物,多溴联苯(PBBs)及其化合物,多溴二苯醚(PBDEs)及镉(Cd)。
CNS15663规定将限用物质的含有情况标示于表列商品之本体、包装、标贴或说明书,但以网页形式提供(揭露)限用物质含有情况者,应将网址明确记载于本体、包装、标贴或说明书。其标示之位置不适用CNS15663第5.3节之规定。
依「商品检验标识使用办法」规定,表列商品之商品检验标识应由报验义务人自行印制,其识别号码由「字轨」、「申请人代码(5码)」及「限用物质含有情况」(例如RoHS或RoHS(XX,XX)租成。示例如下表:
对于已取得证书者,证书持有人应于正式实施日前提供限用物质含有情况标示之位置、样张及限用物质含有情况标示声明书向BSMI申请换证。该证书有效期维持不变。如未及时完成换证,该证书将依相关规定废止。
对于新申请者或证书延展者,申请人依修正后检验标准向BSMI申请证书者,应提供限用物质含有情况标示之位置、样张及限用物质含有情况标示声明书,证书有效期为三年。若依修正前检验标准取得证书者,证书有效期同上述换证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