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闭
0752-6388386 工作日:9:00-18:00
周 六:9:00-18:00

手机/微信:13728142614(田工)

安规动态

联系我们



惠州高准检验认证


总机:+86-752-6388386
安规认证专线:13728142614(Fred)
化学检测专线:18928387565(Tony)
地址:惠州博罗石湾宏明西路一品中央
安规动态 主页 > 新闻动态 > 安规动态

美国DOE发布充电器能效要求

  继5月对充电器测试方法进行修订之后,美国DOE于2016年6月13日发布了充电器能效要求。新要求被纳入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29 & 430,适用于除某些医疗设备充电器外的所有充电器类型,包括嵌在其他消费品中的电池充电器。新规则将于2016年8月12日正式生效。从2018年6月13日起,范围内所有产品的最大单位能耗(Maximum UEC)需满足以下要求:


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描述 额定电池能量Ebatt** 特性或电压 最大UEC(kWh/yr)
1 低能量 ≤5 Wh 感应连接如电动牙刷 3.04
2 低能量,低电压 <100 Wh <4 V 0.1440* Ebatt +2.95
3 低能量,中电压 4-10 V Ebatt<10 Wh:1.42;
Ebatt≥10 Wh:0.0255*Ebatt+1.16
4 低能量,高电压 >10V 0.11 * Ebatt + 3.18
5 中能量,低电压 100-3000
Wh
<20 V 0.0257 * Ebatt + 0.815
6 中能量,高电压 ≥20 V 0.0778 * Ebatt + 2.4
7 高能量 >3000 Wh   0.0502 * Ebatt + 4.53
**Ebatt 为10 CFR
  429.39(a)中定义的额定电池能量
 
电池充电器包括:适用于所有应用的感应或非感应充电器,如电动牙刷、花园/电动工具、IT、AV、玩具、自行车、购物车等。
电池类型包括:所有常见类型,包括5 Wh以下和3000 Wh以上的锂电池、镍镉电池、铅酸电池、镍氢电池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