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国家认监委于2016年1月6日发布关于明确带有USB充电接口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公告。公告明确规定了对于CCC认证目录内的“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、照明电器、插头插座(家用和类似用途)”产品,如具有信息技术或者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功能,并带有相应充电接口(如USB充电接口等),若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功能的多功能产品,则该类产品除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、照明电器、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(电器附件)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外,还应符合信息技术设备或者音视频设备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。2017年1月1日起,上述多功能产品未按要求获得CCC认证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