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能效制度介绍(MEPS及E-Standby)
为提高节能型产品的辨别力,促进高效能产品的普及,韩国政府从1992年开始引入强制的能效等级标记制度,通过对产品划分1-5等级来进行标识,能效的下限值以最小能效值为基准(MEPS: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)。进口商必须履行对相关产品进行能效等级的标识义务,对产品进行登记注册,进口销售产品符合MEPS的要求的义务。MEPS目前适用的产品有35种产品(车辆除外),包括电冰箱、空调、电风扇、电视机等。
同时,也引入从2008年已经开始逐步强制的待机低耗电制度(E-Standby)以及自愿性的高效率能源器材制度(High-Efficiency Program)。目前列入E-Standby的产品共22种,包括微波炉、电脑、显示器、电视、音响、机顶盒等。列入High-Efficiency Program的产品共44种,包括水泵、LED照明设备等。通过E-Standby待机功率测试的产品,可标识Energy Boy的标识并进行注册,不通过的产品必须标识警告标识。
基本信息
能效等级标记制度 | 待机低耗电制度 |
高效率能源 器材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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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类型 | 强制性 | 强制性 | 自愿性 | |
认证标志 |
能效等级标签 |
警告标识 或Energy Boy(微笑的e标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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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检查 | N/A | |||
证书有效期 | 无有效期 | |||
在韩国生产及销售MEPS及E-Standby范围内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面临相关的处罚。